关于免除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通知

    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,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丧葬需求,维护社会公平和谐,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,经请示市政府同意,决定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服务费。通知如下:

一、补助对象

      具备我市常住户籍,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,城镇“三无”人员,农村五保对象和生活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。

二、补助内容   

     (1)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。

     (2)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。

     (3)遗体运接专用尸袋费。

     (4)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。

     (5)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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